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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金在线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06-12 20:55:14
福州新闻网讯 本想到温泉澡堂冲一下澡,但由于澡堂
防滑垫铺设不到位,王先生在冲澡过程中不慎摔倒,造成骨折,花去近万元的医疗费、康复理疗费、护理费。他想找澡堂赔偿,对方却一直不闻不问。
10日,在连江县工商局和县消委会的调解下,这场历经5个月的温泉服务意外伤害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,王先生获得了4000元赔偿。
据福州的王先生介绍,今年1月24日,他到连江某大型温泉澡堂泡澡,由于澡堂防滑垫只铺到澡堂入口处,没铺设到水龙头下。他去冲澡时,刚走出
防滑垫准备去水龙头下冲澡时就滑倒了,只感觉左腿膝盖处疼痛不已。当时,澡堂服务生将王先生扶起,并叫来一名按摩师,帮其喷药止痛。
第二天,王先生回福州,经医生诊断,左腿髌骨骨折。于是,在医院做了左腿石膏固定手术。做完手术后,王先生家人即电话通知该澡堂负责人,希望澡堂派人到医院探望,并商量赔偿事宜。但等了一个多月,迟迟不见澡堂派人来。3月15日,王先生又直接给温泉澡堂陈经理寄去挂号信,向其陈述在澡堂冲澡时摔伤的事实,希望协商赔偿事宜。3月25日,陈经理给王先生回了信,并派人慰问。王先生希望澡堂方赔偿5000元,但澡堂方只同意支付医疗费2000元,不同意赔偿护理费、误工费等费用。
6月9日,王先生求助连江县工商局和县消委会。接到投诉后,连江县工商局和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调解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8条和第41条的规定,并基于温泉澡堂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,温泉澡堂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。经过多次协调,10日,澡堂陈经理最后同意一次性补偿王先生医疗费、误工费4000元,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